北京中企商標鑒定中心被依法注銷
2013-08-02 15:39:52
中企商標鑒定中心因司法鑒定資質到期未提出延續被依法注銷
中企商標鑒定中心的《司法鑒定許可證》到期時間為2013年5月28日,該機構資質到期前未向市司法局提出延續申請,市司法局發現后依據《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》、《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》辦理了司法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的注銷登記手續,于6月28日作出注銷該機構《司法鑒定許可證》和20名司法鑒定人的《司法鑒定人執業證》的決定。
《司法鑒定許可證》、《司法鑒定人執業證》使用期限為五年,使用期限屆滿三十日前應當向省級司法行政主管機關提出延續申請,不申請延續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,《司法鑒定許可證》和《司法鑒定人執業證》將被依法注銷。
各鑒定機構應當高度重視司法鑒定資質延續等工作,加強內部管理,杜絕此類問題的再次發生。